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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高的興建,絕大部份會通過太魯閣族的原住民傳統領域,而在2005年通過的原住民基本法(註)中,明文規定政府要在原住民的土地上從事學術研究,或是公共建設,都應該咨詢並取得原住民同意,但當地的原住民表示,事先都沒有任何相關單位人員到部落來,徵詢大家的意見。

而且蘇花高的崇德交流道口,因為太過靠近原住民的村落,因此當地原住民擔心,如此原住民的生活,以及與親族之間的互動,也將受到影響。

將山林大地視為自己的生命,四百年前,險峻而美麗的太魯閣就一直是太魯閣族原住民的居住地,但蘇花高速公路卻將硬生生通過太魯閣族自和平到崇德一帶的傳統領域,未經完善的告知,讓太魯閣族的原住民們質疑是違背了原住民基本法。

粗糙的程序,讓許多原住民朋友感到不受尊重,而且在蘇花高崇德出口的交流道預定地,不到一公里的距離,就是太魯閣族的崇德村聚落,帶來的衝擊可想而知。

擔心文化的破壞,擔憂人心的改變,至於高速公路可能帶來的人潮及產業,是不是能幫助當地原住民的經濟?也有諸多的問號。

工廠暫時的勞力工作,改變不了整體的經濟結構,反而還帶來了大量的汙染,那麼不適合套用西部發展模式的花蓮,未來究竟在哪裡?

從事太魯閣族紋面歷史研究的給米.西畔,十六年來走遍族人部落,蒐集了三百多位紋面長者的故事,每當遊客到訪,他都會不厭其煩訴說太魯閣族傳統的紋面文化,而花蓮的特色與未來,似乎也從中看到了出路。

發展深度文化的旅遊,而不是隨著高速公路快去快回的速食觀光,放慢腳步就會發現,花蓮原始的自然與人文,才是最珍貴的寶藏。

孫祖儀 謝啟泉 花蓮報導


註:2005年,立法院根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精神,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

第21條:
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
前二項營利所得,應提撥一定比例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回饋或補償經費。

 

2008-03-20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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